執行案件中一拍流拍后以物抵債的可行性
對于動產可以拍賣兩次,對于不動產可以拍賣三次,在完成規定的拍賣次數后,申請執行人或其他債權人不接受以物抵債或其他合理處置的,可以進行變賣等措施。從申請執行人或其他債權人利益最大化來說,其更加希望在二拍或三拍流拍后以物抵債。
專注不良和法律顧問律師團
2022/10/07